組織架構

來自會員教會的代表——男性與女性、平信徒與牧者——每七年聚在一起召開總委會(general council),透過聖經一同分辨上帝的旨意,藉此決定普世改革宗教會聯盟的方向。委員會也選派監督政策及事工的負責人,並由這些負責人與執行委員會成員選出總幹事。

我們的法規

普世改革宗教會聯盟以法規為本,其定義我們的身份、闡明我們的價值觀、傳揚我們的宣教與目的,也明定我們的職責。 法規前言
耶穌基督是基督教會的基礎與領袖。道在耶穌基督裡成為肉身,福音也由此體現。聖靈所啟示的聖經在基督裡見證上帝。上帝在聖靈的大能裡藉著基督將豐盛的生命與活潑的靈命賞賜給教會的眾人。 普世改革宗教會聯盟(連結至「我們的故事」)的教會奉聖父、聖子、聖靈獨一上帝之名受召聚集。在上帝的掌權下與全球跟隨基督的人同受一洗,共融的成員同屬獨一神聖的大公使徒教會。

執行委員會

普世改革宗教會聯盟的執行委員會(executive committee)由前一屆總委會選出的事工負責人與委員,以及區域委員會所選出的領導人所組成,總幹事為執行委員會的當然成員。除了其他的職責之外,執行委員會定期開會處理以下事務:
  • 於前後兩次總委會之間監督普世改革宗教會聯盟的事工
  • 核可年度財政報告並接納年度預算
  • 選出總幹事並指派各執行幹事
  • 與在地會員教會研商入會及暫停會員資格事宜,交由下一次總委會核准

財務

普世改革宗教會聯盟的經費來自會員教會及教會機構,也有來自個人、信眾、基金會等等的奉獻。透過奉獻給普世改革宗教會聯盟的基金、獎學金及機構本身,支持者有助於改變世界。 以下是普世改革宗教會聯盟各年的財務報告(英文版) 您若對其他年度的財務報告有興趣,請跟我們聯絡 : wcrc@wcrc.eu